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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建立分层分类、功能互补的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

2022-03-11 17:20:09来源: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聚焦“三农”问题,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表示,将金融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这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金融业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质量的战略机遇。

在他看来,现有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一是中西部偏远地区商业银行覆盖面小、成本高、效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二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相对单一;三是金融科技与信息支撑手段落后。

基于此,连玉明提出,要从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两个方面精准施策,逐步建立分层分类、功能互补的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

“不同的金融机构,其发力重点不尽相同。”连玉明表示,应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则需结合各自业务优势,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开发乡村振兴的专属业务线和产品,打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特色支行或网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化解风险。

同时,他强调,不同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也有差异,应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具体来看,要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生产性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经营,探索完善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模式,增强金融资源承载力。进一步丰富涉农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等。

此外,从制度建设层面,他建议,要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进行考核,不定期对村基础金融服务情况开展统计评估,重点加强对银行网点“先建后撤”、金融服务“有名无实”“重复建设”等现象的监管,总体保持基础金融服务“无盲区”,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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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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