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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发布

2022-02-14 15:58:09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以下简称“债券借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2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7月1日起实施。

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履约保障品,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履约保障品的债券融通行为。《办法》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实践经验,从市场参与者、履约保障品、主协议等方面完善债券借贷制度。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参与债券借贷的,应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借入债券的,应清晰债权债务关系,有明确的授权和责任承担机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办法》要求,债券融入方应向债券融出方提供约定的履约保障品。债券借贷存续期间,履约保障品市值应满足双方约定条件。参与者进行债券借贷应当签署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借贷交易主协议。

同时,《办法》支持市场参与者规范开展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提高债券借贷交易效率和灵活性。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是指债券结算服务机构根据与参与者的事先约定,在债券结算日参与者应付债券不足额时,根据参与者在人民银行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发起的债券借贷指令。集中债券借贷交易达成后,债券结算服务机构应将相关结算数据传输至交易平台。债券结算服务机构应当确定并公布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的可出借债券范围,公布借贷费率、履约保障品范围、折扣率及替换标准。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团队分析认为,一方面,过去债券借贷业务需交易双方逐笔签订借贷合同,成本高且便利性差;债券借贷主协议推出后,债券借贷市场的交易效率将会提升,同时统一的债券借贷主协议更便利于机构展业,避免了机构内外部法审流程等扰动。另一方面,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的推出有助于减少市场参与者结算失败的风险,进而提升市场运转效率,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到债券借贷业务中。

此外,为加强风险防范,《办法》明确了大额借贷报告及披露、风险监测、自律管理等有关要求。根据《办法》,交易平台、债券结算服务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债券借贷的交易、登记、存管、托管、结算等数据,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共享机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报告有关机制安排做好数据报备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向人民银行报告,同时抄送相关机构监管部门。

人民银行表示,《办法》出台有利于满足市场参与者多样化的交易需求,提高做市商头寸管理能力,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金融市场功能深化和健康发展。(实习记者 许予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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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民银行 债券借贷 银行间债市债券借贷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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