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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支付机构首次被罚,曾差点“上市”

2022-02-11 18:08:12来源: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支付机构山西易联支付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易联支付”)存在拓展特约商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的违法行,被罚款6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此为该支付机构首次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易联支付成立于2004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目前其大股东为山西金卡易联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90%。山西易联支付于2012年6月27日获得支付牌照,获准在山西省境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并在2017年6月27日顺利完成第一次续展,牌照有效期延至今年年中。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易联支付曾被上市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赫美集团”)宣布收购。

2017年8月14,赫美集团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金卡易联及众和电商股权的公告。赫美集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杨社堂持有的山西金卡易联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作价1.285亿元。收购完成后,赫美集团将间接持有山西易联支付超8成股权。

当然,该交易至今没有成行。然而纵观赫美集团这些年来的收购、重组、更换主业等各种操作来看,该公司只“宣布”但无“进展”的计划不少,收购支付牌照也就成了赫美集团诸多“烂尾”运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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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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