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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等案由,乌鲁木齐农商银行被罚150万元,行长被罚10万元

2022-01-19 18:24:41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1月19日消息 今日,新疆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有效管理”的主要违法违规案由。

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另外,王海勇在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行长期间,对该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天眼查显示,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本为4.57亿元人民币,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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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乌鲁木齐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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