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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飞律师说法:“假离婚”有风险

2022-04-11 11:25:23来源:榕城网

税飞律师说法: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假离婚是否有效?房子产权的归属如何?

小丽与小新2012年就结婚了,在结婚前双方每人名下都有一套按揭房,婚后夫妻俩想要买一套大点的房子,但是因为限贷限购政策的约束,为了能够顺利买房,并能用小新的公积金贷款,夫妻两约定:

1、两人办理“假离婚”,以小新的名义买一套大房子;

2、小丽将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支付新房首付40万,以小新的名义还贷款;

3、之后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那么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就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记者采访了税飞律师。

记者问:“假离婚”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税飞律师观点: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去办理了离婚手续,表示双方从法律上结束了夫妻关系。法院没有审核“真”、“假”的主观状态,所以一般均认定为离婚事实成立、法律后果成效。即“假离婚”就是离婚。

记者问:新买的房子是属于小新的个人资产,还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税飞律师观点:从法律上来说,房子是以小新个人名义买的,且双方已经离婚,所以按照不动产公示原则,新买的房子是小新的个人财产。

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房子是作为两人的共同财产。

那么,如果你是小丽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税飞律师建议:

1、小丽可以通过与小新签署内部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该新房为两人共同财产,并约定今后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及小新擅自处置的法律后果;

2、小丽应当保留支付首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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