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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再明确 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2021-10-28 14:13:01来源:资本邦

10月28日,资本邦了解到,10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旨在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适用主体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等,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修订是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16年期间的首次重大修订,主要改动及完善的内容包括:

一、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二、总结提炼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将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准备金监管的制度进行了梳理,集中体现在《办法》中;三、增加内控管理规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工作相关制度;四、增加监督管理规定;五、增加法律责任规定,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六、删除修订前文件中的准备金报告章节,作为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管制度,增强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保险公司准备金管理水平。

一是《办法》使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与会计准则及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做到了协调统一,为保险公司的非寿险准备金评估和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可循的制度依据;二是对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一套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三是补齐了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的短板。

此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内控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存在缺失,准备金监管实践中也出现分支机构准备金随意调节、准备金有利进展释放等问题。

据悉,《办法》对编制和提供虚假的准备金评估报告、准备金回溯分析报告以及相关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行为相关法律后果做了一个明确,除了业务限制以外,对责任人还可以进行罚款和撤销资格的处罚。从历来的监管处罚上看,编制和提供虚假文件是最为常见的处罚事由之一,比如对于各项准备金,对于股东变化,对于保费收入等情况,保险公司一旦编报遗漏,都会面临监管的整改建议甚至是处罚。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非寿险业务的准备金评估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匹配精算能力、内部体系和信息系统形成,与偿二代二期工程从管理实效出发提升经营能力的理念一致。此外,《办法》参照了部分寿险业务的做法,再根据财险实践总结而成的。特别是对对小型的财险公司内控制度上有了更明确的指引,同步提出了更高要求。(邹文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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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险机构 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 非寿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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