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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2021-07-15 15:14:59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这个‘福寿年年’简直就是为我们量身定制的,这就是我理想中的补充养老产品!”7月12日,重庆某快递公司31岁职员刘先生在人保寿险正式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当天,成为行业首款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福寿年年”的首位客户。这也意味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该产品也是首只上市的专属养老保险产品。《中国银行保险报》获悉,截至发稿时,除去人保寿险外,剩余5家试点公司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仍未上市销售。

本次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公司分别为: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

目前,市场上有一些金融产品名字上冠以“养老”二字,但实际并不具备养老特征,都是一些短期的投资工具,与其他理财产品、基金投资没什么差别。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责任、领取年龄、领取期限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同时配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根据《方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专属养老保险采取灵活交费方式,保险公司可收取初始费用,消费者交纳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那么首只上市的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到底什么样?《中国银行保险报》登录人保寿险综合电商门户看到,“福寿年年”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在缴费方式上,可以选择首次保险费、定期追加保险费和不定期追加保险费三种,投保年龄从出生28天直至85周岁。在保险责任方面,除去养老年金外,还涵盖了重度失能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福寿年年”的个人账户根据风险高低,设置了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和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两种,其中,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进取型为年利率0.5%。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将保费放入任意一个账户,或者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组合。

在领取年龄上,人保寿险在产品介绍中明确表示,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但是最早为被保险人60周岁生日。

届时,被保险人如何领取养老金?根据介绍,该产品可以在投保时与人保寿险约定养老金领取方式及领取类型。但是在开始领取后,将不得变更。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分两种,分别是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养老金领取的类型为保障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固定期限10年(或15、20、25年)领取。

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也是本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人保寿险在“福寿年年”产品介绍中明确表示,类似刘先生这样的快递配送人员,还有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投保该产品。

我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如何养老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基于此,我国正在加快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记者 仇兆燕 记者 朱艳霞 房文彬 实习记者 于文哲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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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补充养老产品 人保寿险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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