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交强险有什么变化? 费率优惠幅度加大保费支出降低
2020-11-04 17:33:40来源:山西晚报
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保障更充分
改革前:总责任限额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
改革后:总责任限额20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
费率优惠幅度加大保费支出降低
改革前: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2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30%。
改革后: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2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3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下浮40%。
举个例子:以一辆6座以下的家用车为例,该车交强险标准保费950元,如果连续3年未发生有责事故,改革前最多只能优惠30%,即保费665元,改革后保费可优惠40%,即保费570元,相较于改革前保费降低了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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