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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平台“微保”被监管处罚 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成监管重点

2020-08-18 16:01:38来源:广州日报

8月17日,保险代理平台“微保”收到深圳银保监局的罚单,实际上记者发现,4月份至今,因“欺骗投保人”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保险机构就达到19宗。

过去5年互联网保险发展迅猛,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呈爆发式增长,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时有发生,甚至于百万医疗的理赔等问题都格外突出。

据悉,按照最新规定将严格管控销售页面,实现销售行为可还原,力争有效遏制销售误导;2020年10月1日之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保险机构,要求立即停止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

8月17日,深圳银保监局披露,对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微保”)罚款12万元,并对两位当事人均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深圳银保监局称,微保在手机网页“微医保住院医疗”投保页面以“领取”代替“投保”,以“仅剩××××份”进行营销,且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对于此次的处罚,微保方面回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已于2019年11月调整完毕,并全部下线该类宣传用语,并就相关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人,完善制度流程。“微保将以此事为契机,继续加强各方面工作质量的把控,避免给用户造成误解。”不过,当日22:56,记者从微保的官微选择“买保险”栏之后进入“百万医疗险”界面仍有显示“今日仅剩28626份”的字样。

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成监管重点

记者通过统计发现,今年4月份至今,违规类型为“欺骗投保人”的就达到19宗,其中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有5张罚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3张罚单。

记者观察发现,过去5年,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而且走进大众视野时以流程便捷、成本优惠、科技赋能等优势出现,成为众多消费者的优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约150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不过,尽管发展迅猛,但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据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获得感。

去年底,出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指出,第三方网络平台须获得授权才可营销宣传,而且明确以文字、视频等形式,通过网站、应用程序等,进行商业推广保险的,都属于互联网保险销售宣传。

10月1日起销售不合规将停止相关业务

不仅如此,还对获得委托宣传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列出了“八不得”的行为,也就是不得开展保险销售;不得开展保险产品咨询;不得开展保费试算;不得片面比较价格和简单排名;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不得代办投保手续;不得代收保费;不得限制保险机构获取客户投保信息。

从目前的处罚情况看,执行越来越严格、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对于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最高罚没5倍所得。而对于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由营销宣传合作机构代收保费;泄露投保人相关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数据等情形的保险机构将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甚至吊销业务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6月22日银保监会还发布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非保险机构不得设置销售页面,力争有效遏制销售误导。据悉,2020年10月1日之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保险机构,就要立即停止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

专家建议:创新不能停留于渠道

“保险机构要在人才、组织、文化等方面深刻变革,将科技应用于保险经营管理的各个业务流程、服务环节与价值链,提升科技赋能的水平,促进保险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变革、业务管理模式变革以及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此前在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须加强保险科技运用,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希望监管部门尽快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规则,引导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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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险代理平台 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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