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 > 正文

简讯:四川银保监局着力探索发展巨灾保险,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健全完善提供“四川样板”

2022-09-06 08:50:47来源:金融界


【资料图】

2008年汶川“5·12”地震发生以来,四川省一直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风险转移作用,增强整体应对风险能力。近年来,四川银保监局会同有关部门,主要从两个方面构建四川省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试点地震巨灾保险。推动出台具有四川特色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方案,目前已基本形成“一项核心基金、两级系统保障、三级部门协调、四项配套制度、五项基本原则”的运行体系。一是创新制度设计,首次形成多层分担机制。风险由“直接保险—再保险—地震保险基金—政府紧急预案”逐层分担,推动商业保险首次参与自然灾害防御,纳入整体金融解决方案。二是依托财政支持,实现基金积累。四川作为全国唯一实行巨灾保险全辖财政补贴的省份,依靠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在短时间内实现住宅巨灾保险项目保费归集,在有效分散经营风险的同时提升了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彰显行业职能,践行普惠金融。巨灾保险推进过程中,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优抚群体的基本保额参保保费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经过多年持续探索、实践和推广,全省21个市(州)中已有19个开展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业务,凉山州正在申请开办;承保区域已覆盖汶川、九寨沟、芦山等近十年来发生过重大地震灾害的地区;累计承保城乡居民989万户,提供风险保障2485亿元,赔付占全国赔款支出的86.43%,例如对2019年“6·17”宜宾长宁地震赔付3664万元,对2021年“9·16”泸州泸县地震赔付2120万元。

根据应急救灾工作实际,指导保险机构探索创新巨灾保险业务。推动保险业进一步扩展风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形成对地震巨灾保险的有益补充。一是探索财政巨灾指数保险业务。创新“政府直保+急速理赔”模式,一旦地震、强降雨、泥石流、滑坡等灾害达到或超过预设阈值,即对地方政府应急响应、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重建、灾后社会救济等财政支出提供风险保障,截至目前已累计提供保障11.2亿元,赔付支出1834.5万元。二是探索发展多灾因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村居民住房因火灾、爆炸、突发性地陷等灾害或事故形成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保障金额累计达7627.2亿元,赔付支出8442万元。

下一步,四川银保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四川巨灾保险体系,充分发挥巨灾保险社会稳定器和返贫隔离舱功能,帮助城乡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和恢复生产生活的保障能力,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健全完善提供“四川样板”。

附注

“一项核心基金、两级系统保障、三级部门协调、四项配套制度、五项基本原则”:“一项核心基金”由“政府拨款+保费计提+社会捐助”共同组建地震保险基金,年度赔款超过保险机构承担的损失限额时由基金启动赔付。“两级系统保障”是指巨灾保险顶层设计由上海保交所负责系统运营和平台支撑、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共同体负责共同承保和共担风险。“三级部门协调”是指省政府出工作方案、市政府出实施方案、县政府出执行方案,三级部门共同保障巨灾保险项目运行。“四项配套制度”即为巨灾保险工作量身打造“实施规程、基金管理办法、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新闻宣传办法”等制度。“五项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立法保障”基本原则。

责任编辑:

标签: 巨灾保险制度 四川样板

免责声明

    • 青年创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信息举报和纠错邮箱:51 46 76 113@qq.com

头条新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