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银行 > 正文

银行理财行业巨震 六大行理财“挥别”成本法估值

2021-08-27 11:30:26来源:城市金融报

银行理财行业巨震。

2021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的最后一年,目前距离过渡期结束只剩下四个月时间,银行理财市场的净值化转型已进入冲刺阶段。最近市场又传来银行理财产品估值被加强监管的消息。

8月25日,理财公司、代销行、投资经理、分析师,他们所代表的资管市场的不同机构主体、不同职责岗位,都在关注同一个问题——六家国有大行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将不再允许用摊余成本法和成本法(既买入成本法/历史成本法)估值了。

那么,监管为何要要求六大行理财不再采用成本法估值?有何意义?未来,对银行理财行业有何影响?

“挥别”成本法估值

近日,监管对6家国有大行及其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做出指导,大行部召集六大行开会,书面部署了摊余成本法的应用安排:

1.过渡期结束后(2021年末以后),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即2018年人民银行“7·20补充通知”(2018年7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不得再延用;

2.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计量外,对于理财产品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企业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对于已适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那么,关于新旧计量有何区别呢?

摊余成本计量是指摊余成本是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反映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简单来说理财产品中将持有到期收益分摊到每一天进行返息。市值法是指投资资产比如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债券等以市场价值进行计量。

两者区别在于:理财产品买入投资标的(假设以买入债券来举例)后,若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进行估值,无论债券涨跌,该理财产品净值不受影响,因为每日的收益率是将持有到期收益分摊到每一天进行返息,这个是可以预期的固定的值,所以反映到理财产品净值上,该净值波动小、基本没有回撤风险。

而以市值法计量,如果债券在市场价格上涨,投资该债券的理财产品净值也跟着涨,反之债券下跌,理财产品净值下跌。可见市值法可以准确反映理财产品当前的市场价值,价格随投资标的市场价值波动而波动,可能会让一些风险承受能力很低的投资者减少购买理财产品。

这也凸显了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资管新规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息,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产。这也意味着,凭借“刚性兑付”而迅速壮大起来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另外,一位城商行理财人士表示,在理财产品改造上,小银行主要是跟随大型银行而动,监管对大行做出规定,基本也意味着整个银行理财在估值方法上必须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有何意义

这两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越来越多的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像基金那样净值化了,但不少投资者心里依然存有银行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幻想。

理财产品净值化无论是对于监管者、对于资管机构(产品管理人),还是投资者而言,意义都十分巨大。

首先,对于监管而言,净值化有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推动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意识。

其次,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净值型产品的兴起,有利于资管机构建立真正的资产管理能力,而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刚性兑付;而资产的投资管理能力,才是资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对投资者而言,净值产品有利于投资者能更好的把控风险,能够实现风险和收益的进一步匹配,从而实现风险可控下的最大收益。从当前这类产品的运行来看,投资风格较为稳健,风险等级较低。不仅如此,其收益整体水平高于同期的预期收益产品,而且净值的变化在可以承受范围之内。

银行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的目的之一,就是打破长久以来的“刚性兑付”,让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显然,用市值法估值更符合资管新规的要求。

招商证券研报认为,银行理财估值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摊余成本法估值有被滥用之嫌。这有悖于资管新规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也不利于银行彻底打破刚性兑付。参照公募基金做法,尽量采用市值法估值应是大势所趋,回归代客理财之本源。摊余成本估值理财产品规模大幅增长,容易积累风险,危险银行体系的稳健经营。

净值化管理的目的是处于对我们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考虑,有利于国民经济向着更健康、更持续、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业内:新发产品净值波动将加大

数据显示,从投资资产来看,截至2021年6月末,银行理财投资的资产约28.66万亿元;其中,债券19.29万亿元,非标3.75万亿元,银行存款2.77万亿元,权益类1.17万亿元。银行理财持有的债券里面,利率债(政策性金融债、铁道债汇金债为主)1.76万亿元,同业存单3.0万亿元,银行资本工具约3万亿元,其他信用债合计11.5万亿元。

多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为了迎合市场和投资者,有些银行理财产品明修“净值”栈道、暗度“保本”陈仓,实质上是披着“净值”外衣的“伪净值”产品。目前看,不少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性明显较小,甚至没有。这主要是通过对部分资产实施摊余成本法或成本计价来计算的。一旦产品的成本法计价收到限制,银行理财产品的低波动性可能受到挑战。

在新的银行理财估值要求下,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变大,投资者应该有一定心理准备。此外,银行为迎合投资者“求稳”的心态,可能会降低高波动资产的投资,从而影响产品收益率。银行理财产品估值方法转换后,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估值将真正随市值波动,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将变大,会更像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很可能降低高波动资产的投资,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有所下降。

总体而言,银行理财的净值化改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大趋势上,对净值化的要求将越来越高,银行理财产品在形态上也将越来越与基金产品趋同。

责任编辑:

标签: 六大行理财 成本法估值 银行理财行业 资管新规

免责声明

    • 青年创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信息举报和纠错邮箱:51 46 76 113@qq.com

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