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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存量业务改革 政策性银行改革重在“分类分账”

2021-07-09 15:35:12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7月6日召开的金融委第五十三次会议再提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提出推进存量业务改革,强化资本约束。

早在2019年,金融委会议就曾提出,要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逆周期调节作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

政策性银行改革势在必行,但在方式上需抓住分类分账管理的“牛鼻子”,厘清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及自营性业务边界,从而更好地通过商业可持续来反哺政策性业务,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国家重要发展战略赋能。

资料显示,为了将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区别开来,借鉴成熟国家的经验,我国于1994年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并于2001年组建第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最初,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是单纯做政策性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开始涉足自营性业务。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方案要求,三家政策性银行要进一步厘清自营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的边界,防止风险相互传递。推行分类分账管理的改革思路,就此确立。

从国际经验来看,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允许一家机构同时经营两类业务,但实施分账管理,并对两类业务实施不同的监管;二是将两类业务分别划分到不同的实体进行经营,采取集团或母子公司制的方式。

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实行分类分账有助于提升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专业化、科学化,减少监管套利,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精准性、可得性。在此框架下, 对政策性银行的自营性业务,有必要关注其面临的与商业性银行一样的经营风险。因此,要建立政策性银行资本约束机制,按照高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标准进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计提足额拨备,以约束其盲目扩张。对此,本次金融委会议亦明确,要强化资本约束,加强风险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行其他一级资本。这意味着永续债发行主体已扩围至政策性银行,后者可运用的资本补充工具得到进一步完善。

从现状来看,政策性银行过去开展的部分业务尚未按照分类分账模式管理,部分存量业务还存在不符合政策性金融机构定位的情况。金融委会议提出,要采取一行一策、渐进式改革,可见改革的节奏也非常重要。随着部分不合规的业务逐渐退出,政策性银行将焕发新的生机。(实习记者 许予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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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策性银行改革 分类分账 存量业务改革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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