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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收1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京银行10家分行被罚款超600万

2020-06-05 16:44:06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6月4日,江苏常州银保监分局等10个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向南京银行开出1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南京银行在江苏的10家分行及相关负责人,罚款金额合计648.375万元。

据统计,在1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11张的受罚对象是南京银行在江苏的10家分行:常州分行、淮安分行、连云港(3.450, -0.04, -1.15%)分行、泰州分行、无锡分行、宿迁分行、盐城分行、扬州分行、镇江分行和南通分行。1张罚单处罚对象是个人,受处罚人员为扬州分行负责人。

4月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曾表示,贷款一定要按照申请贷款时的用途真实使用资金,不能够挪用,如果是通过房产抵押申请的贷款,包括经营和按揭贷款都必须要真实遵循申请时的资金用途。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运用在申请贷款时的标的上,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南京银行各分行的违法违规事项中,多数涉及贷款业务违规。其中,不乏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进入了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在10家分行中,南通分行受罚金额最大,其因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商票保贴业务、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以及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被罚款110万元。

镇江分行存在委托贷款资金流向与约定用途不符问题;无锡分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投资证券、购房或偿还贷款等问题;泰州分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买理财等问题;盐城分行存在未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等问题;常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及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不真实等问题被罚。

除贷款业务违规,南京银行10家分行还存在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商票保贴业务、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存贷规模,客户经理违规代客保管、非标资产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以及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银票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多层嵌套规避资金监控等多项违规行为。

此外,扬州分行主要负责人夏伟民对南京银行盐城分行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负有审批责任、直接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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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南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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