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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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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利于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我省是全国的人口大省,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近2000万,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至关重要。自1999年全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得到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成立了由团委、综治牵头,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劳动、工商、技监、新闻出版、广电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四川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各系统结合业务工作情况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创建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到目前为止,我省共建成34个全国、188个省级、2000多个市、县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三年来,在创建活动中,各部门各施其职,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公安系统以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辅导员、向辖区中小学生发送维权岗联系卡、建立青少年维权联谊室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受理涉及青少年事务的报警、求助,依法严惩危害青少年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检察系统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过程中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采取有效措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促使他们改邪归正,健康成长;并积极行使对其他司法、执法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审判、判决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法院系统在刑事、民事、经济,尤其是少年审判工作中,严格执法,依法严惩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对青少年的特殊司法保护,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司法系统则成立安置帮教组织,做好青少年犯刑释解教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对未成年犯坚持教育改造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护未成年犯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工商系统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经营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的行为,积极查处涉及侵害青少年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质监系统依法加强对青少年食品、用品的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青少年食品、用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依法进行申诉和举报、查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则充分利用媒体、书刊,宣传"两法",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
劳动部门组织开展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劳动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文化系统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以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大力清理、整顿电子游戏厅、录像放映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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