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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基金转让交易指导意见出台 不断完善机制和服务

2021-07-12 09:40:2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发布会,会同北京证监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作政策解读。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妍表示,本次政策的发布旨在通过政策创新持续推动份额转让试点不断完善机制和服务,形成行业“募投管退”良性生态体系。

北京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侯凤坤介绍,份额转让试点可以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要在私募基金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框架的基础上,做好试点建设,并对交易标的、交易区域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提出了监管要求。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在合规交易的基础上,设计完善的基金份额转让流程,真正实现“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据悉,《指导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试点前期遇到的问题和市场关切,有针对性的出台了相关政策,率先在全国建立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各类国资基金份额通过份额转让试点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鼓励在京注册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份额转让试点办理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托管和出质登记业务;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给予1000万-1500万元政策奖励;完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服务支持体系,鼓励各区为参与份额转让试点的基金

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

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让具有私募性、定价估值复杂性、多部门审核等特征,基金份额层面的转让退出问题,一直是私募投资行业的堵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成九雁看来,份额转让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常态化交易,但因份额转让试点具有创新性,需要对现行制度同步进行改革创新,与之配套协同。《指导意见》的发布,建立健全了份额转让试点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推动现行国资基金份额交易、基金份额质押、信息共享等方面有效衔接,优化提升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效率和规范性,完善了私募投资基金退出的市场化方式,为基金提供缓释和退出通道,实现基金的接续投资和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主要投向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或股权,是基金份额二级市场的重要买方,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生态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因素。《指导意见》明确支持S基金在京落地发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S基金给予政策奖励。鼓励现有母基金引入S策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参与份额转让试点建设。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推动下,清科、英国科勒资本、中关村发展集团已在京新设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买方市场逐渐成型,活跃交易资金体量不断扩大,买方市场不断扩充,份额转让试点的交易量持续增加。随着市场的建立并不断完善,将有越来越多份额持有人选择到份额转让试点来交易转让。(记者 刘弋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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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基金转让交易指导 募投管退 生态体系 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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