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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ST康美收问询函 财务造假问题曾引发集体诉讼

2021-01-04 17:24:37来源:财经网

在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便有上市药企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开年的首个问询函。1月4日,中国证监会官网信息披露,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美”)于1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康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公告,要求其收到该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随后,财经网产经致电康美药业深圳总部证券部,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会在指定时限内回复该问询函,后续也会陆续披露。且自疫情以来,公司的经营及管理均已按部就班恢复实施,不存在“退市危机”的担忧。

据悉,该问询函主要针对ST康美2020年12月31日晚间发布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公告。当时ST康美表示,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债权债务冲抵协议等,关联方资金占用累积减少10亿元。但通过债务冲抵的方式偿付合计9.6亿元占用款是否符合前期承诺、符合监管规则要求;现金偿付相关款项支付是否存在争议,支付方与康美实业、马兴田之间的关系;后续持续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主要考虑和进展情况,以及债权债务冲抵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上述债务冲抵是否需要征集其他债权人的同意,以及是否会影响公司其他债务的偿付安排,上交所要求其做出说明。

同时,签署债权债务冲抵协议的关联方还应补充披露通过债权债务冲抵,ST康美应付金融机构债务减少的具体信息,包括债权人、委贷人、实际出资人、债权债务发生时间、总金额、借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并明确说明上述公司债务是否真实准确;上述债权债务冲抵,是否已经取得相关债权人的合法确认,是否仍然存在尚需事先履行的程序、义务或者附带其他条件等;康美实业目前转让粤民投20亿股份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股份质押等障碍;张尔波与公司、康美实业、马兴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协议安排等。

值得一提的是,ST康美收问询函早已成“家常便饭”。财经网产经注意到,2018年12月底,ST康美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8月,ST康美再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19号);2020年5月,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6号)。且《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等均涉及财务造假问题。

而ST康美多年的财务造假还引发了强烈的信任危机。2020年12月31日,ST康美因虚假陈述被多位投资者索赔立案。更是不乏会演变成中国版首例集体诉案讼案的可能,一时引发多方关注。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双告诉财经网产经,“前几年康美财务造假的问题已引起大批康美投资人的维权。就目前代理的投资人诉康美维权的案件已经陆续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正在等待开庭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人仍可以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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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ST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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