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农村青年中心建设 |
申报部门 |
团省委青农部 |
责 任 人 |
袁波 |
项目资金 |
50万元 |
地 址 |
成都市多子巷2号 |
合作方式 |
冠名、单项活动赞助 |
电 话 |
028-86636517 |
项目时间 |
2007年1月-12月 |
邮 箱 |
scqnb@tom.com |
邮 编 |
610015 |
传 真 |
028-86249191 |
项目背景
及现状 |
2003年10月,我省开展了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工作。3年多来,实践证明农村青年中心已经成为促进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增收增效、创业就业和学习交流的一个综合载体,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引领青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农村青年中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青年协会成为会员,发展了一些企事业单位为特约服务单位。
目前,全省有农村青年中心200余个,普遍采取会员制管理方式,为会员及当地群众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农业技术培训、文化活动、维权援助等方面服务,深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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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任 务 |
开展全国、全省青年中心建设先进县(市)创建活动,举办农村青年中心培训班,建设一批农村青年中心、示范点、书屋,发展一批特约服务单位、扶持农村青年中心项目发展等,发挥农村青年中心“联系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项 目
目 标 |
建设农村青年中心、农村青年中心示范点、书屋100个。
扶持农村青年中心项目发展5——10个。 |
项 目
策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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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合作双方签定合作协议(方案)。在各市州申请的基础上,审核确定拟建农村青年中心、农村青年中心示范点、农村青年中心书屋名单,拟支持的农村青年中心发展项目。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农村青年中心、农村青年中心示范点、农村青年中心书屋建设工作。示范点、书屋的设点、装修合作方可全程参与,提出意见,示范点内可设合作方的服务区。建设完后,双方验收。
第三阶段:管理运行。
指导农村青年中心、示范点、书屋开展服务农村青年的活动,组织开展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工作交流等。合作方指导所设服务项目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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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
权 益 |
成为四川农村青年中心特约服务单位;获得:农村青年中心四川×××示范点、农村青年中心四川×××书屋、农村青年中心青年发展项目×××资金的冠名权,在示范点内设置服务区;获得媒体对活动的宣传。 |
项 目
预 算 |
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