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颁奖晚会 |
申报部门 |
权益部 |
责 任 人 |
江海 |
项目资金 |
40万元(5万+5万+25万+5万) |
地 址 |
成都市多子巷2号 |
合作方式 |
可独家冠名或联合协办 |
电 话 |
(028)86647531 86251684 |
项目时间 |
2007年初 |
邮 箱 |
Scqyb531@sina.com.cn |
邮 编 |
610015 |
传 真 |
(028)86647531 |
项目背景
及现状 |
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海关、武警四川省总队政治部联合开展,每两年评选一届。自2001年举办首届以来已成功举办二届。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了一大批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激励广大青年以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为榜样,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
项 目
任 务 |
完成第三届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颁奖晚会,并通过四川电视台转播。 |
项 目
目 标 |
举办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颁奖晚会,以冠名权形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扩大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在青年群体中起到的积极的宣传作用,打造共青团的知名品牌。 |
项 目
策 划 |
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颁奖晚会赞助单位应经过晚会组委会的考核认定,重点考核赞助单位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颁奖晚会总赞助商名誉回报:
1、活动冠名:四川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颁奖晚会由XX企业独家赞助;
2、晚会将在四川电视台播发新闻,并通过电视台、网络向全省直播;
3、晚会组委会为冠名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
4、赞助单位领导受邀VIP就座(1位);
5、赞助单位领导在晚会发言;
6、赞助单位领导受邀为获奖青年颁奖;
7、晚会门票请柬和宣传资料均印有冠名单位名称及LOGO;
8、晚会背景板印有晚会冠名单位名称及LOGO;
9、晚会主持人特别鸣谢赞助单位;
10、赞助单位领导受邀出席组委会举办的欢迎晚宴,在主桌就座(1位);
11、赞助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牌匾;
12、晚会相关广告出现总赞助商的名称、LOGO;
13、赠送赞助单位晚会贵宾票5张;
14、赞助单位网站可与四川省青少年维权网站链接;
15、赞助单位可将自己的宣传资料、产品以礼品形式分发给晚会嘉宾;
16、晚会组委会将全力配合冠名单位为提升单位形象所作的宣传活动;
17、在未成年人维权活动月,关爱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等活动中宣传赞助单位,提升单位社会形象。 |
合作方
权 益 |
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产品、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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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预 算 |
1、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费约5万元;
2、举行晚宴经费约5万元;
3、举办晚会经费包括演员费用5万元,租用四川电视台演播大厅5万元,直播费用10万元,邀请全国知名维权专家、学者5万元;
4、宣传费用5万元;
共计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