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综合 > 正文

世界即时:泰禾集团回复问询函:“泰禾青云小镇”项目正常开发销售中

2022-06-25 05:52:13来源:观点地产网


(资料图)

观点网讯:6月24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在经核查后,泰禾集团现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其中,深交所提及2021年末泰禾集团对西部信托·瑞鑫汇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余额为7.09亿元,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浙江浙商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19.42亿元,报告期确认损失0.58亿元,对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0.30亿元,累计确认损失金额为1.29亿元。

据此,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说明前述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投资进展等,泰禾集团方面回复表示,对西部信托·瑞鑫汇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7.09亿元投资,是基于2017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西部信托·瑞鑫汇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由子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形成。此笔借款期限5年,借款本金17.49亿元。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由子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出资7.09亿元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泰禾集团将其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报告期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该笔劣后级份额将随2022年8月借款到期后由信托计划清算分配返回或直接用以冲抵泰禾集团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公司认为不存在收回风险或形成损失,因此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也不存在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于2017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浙江浙商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基石投资者的身份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亿元(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浙江浙商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17年8月15日,泰禾集团已足额缴清出资额。

于2021年末,基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了解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合伙人财产份额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对浙江浙商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余额进行了重估,评估报告显示产融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00.38亿元,泰禾集团按照实缴出资比例6.466%计算得出该笔投资在期末的评估价值为19.42亿元。初始投资成本为20亿元,由此产生0.58亿元的损失。

此外,浙江浙商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良好,因受所投资单位收益未达预期影响,2021年发生评估减值,但评估报告中显示其2021年度为盈利状态,且泰禾集团收到过来自该投资的利润分红,其认为不存在收回风险或形成损失,也不存在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另悉,对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0.30亿元,累计确认损失金额为1.29亿元为排版错误,其中累计确认损失金额1.29亿元应为合计数,该公司开发的项目为“泰禾青云小镇”,泰禾集团在2019年9月与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泰禾青云小镇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向南京世茂转让福州泰盛50%股权。

于该次交易前,泰禾集团持有福州泰盛52.5%股权。交易完成后,泰禾集团持有福州泰盛2.5%股权,泰禾集团将该笔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根据股权交易对价对剩余2.5%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目前该项目正常开发销售中,不存在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责任编辑:

标签: 泰禾集团

免责声明

    • 青年创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信息举报和纠错邮箱:51 46 76 113@qq.com

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