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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投行:根据阳光城相关公司债约定 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04-01 19:20:15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4月1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二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阳光城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阳光城未能按期支付境外债券“SUNSHI5.301/11/22”本息、“SUNSHI10.2503/18/22”本息及“SUNSHI8.2511/25/23”利息。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9阳光城PPN001)应于2022年3月22日支付本息,但由于阳光城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兑付日日终,阳光城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阳光城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为化解阳光城债务风险,阳光城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同时,阳光城将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另外,阳光城董事何媚、林贻辉、廖剑锋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710.5万股,占总股本0.41%,减持所得的资金拟向阳光城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阳光城的日常生产运营、项目交付、偿还债务等。

截至3月28日,泰康人寿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阳光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90.38万股,占总股本2.12%,已超过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一半。

一创投行表示,其作为“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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