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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集团:延期2020年5月票据及2020年8月票据届满限期至3月30日

2022-03-23 08:39:01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3月23日,力高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要约回购结果,延期届满限期及有关要约回购的建议修订。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于3月22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1.85亿美元的2021年4月票据(相当于未偿还2021年4月票据的本金总额的约93.89%)根据要约回购已有效交回并获接纳回购。就向尚未偿还2020年8月票据及2020年5月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进行要约回购,力高集团已取得理想结果。

透过要约回购力高集团的现有票据,所有该等结果已确保成功的交易,使力高集团能够有效延长其境外债务的到期日。

为进一步鼓励尚未交回票据的未偿还2020年5月票据及2020年8月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参与要约回购,以及出于善意,由即时起,力高集团谨此将2020年5月票据及2020年8月票据届满限期延期至3月30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

因此,待达成或豁免回购要约备忘录及该补充文件所载条件,结付2023年8月新票据及2023年3月新票据II,向已有效交回2020年8月票据及2020年5月票据并就回购获接纳的合资格持有人交付适用代价价格预计将于4月8日或前后进行;

2023年8月新票据及2023年3月新票据II于新交所上市预计将于4月11日或前后进行;2023年3月新票据II的届满日期预计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3月新票据II的利息支付日期预计为10月8日及2023年4月7日;2023年3月新票据II的记录日期预计为9月23日及2023年3月23日。

为免生疑,结付2023年3月新票据I,即向2021年4月票据已有效交回并接受回购的合资格持有人交付2021年4月票据代价价格,预计将于先前预定结算日(3月25日或前后)进行。此外,除2023年3月新票据II的届满日期、利息支付日期及记录日期外,3月14日回购要约备忘录所载的强制性赎回日期、2023年3月新票据I及2023年3月新票据的届满日期、利息支付日期及记录日期将维持不变。

已有效交回其2020年8月票据或2020年5月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于原届满限期或之前无需采取任何行动。有关要约回购的指示仍为有效且不可撤销。

有关要约回购,力高集团正征求合资格持有人的同意,以对规管2020年8月票据的2020年8月票据契约及规管2020年5月票据的2020年5月票据契约作若干建议修订以及签立2020年8月票据契约及2020年5月票据契约的相关补充契约,致使建议修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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