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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设立后首份罚单来了!亚太天能违反第三条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021-09-09 11:08:37来源:资本邦

北交所设立后首份罚单来了!

9月9日,资本邦了解到,亚太天能(833559.NQ)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1年9月7日,亚太天能披露《关于筹备股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工作的提示性公告》,拟筹备启动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

亚太天能2019年及2020年财务数据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中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财务指标,亦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财务指标。亚太天能未在公告中完整、充分披露相关情况。

亚太天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长海、时任董事会秘书刘韦求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亚太天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王长海、刘韦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此,亚太天能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对亚太天能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而资本邦查询亚太天能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发现,亚太天能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1.71%;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2.65元,同比下降-100.59%;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02万元,同比下降45.89%。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下降9.57%;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10万元,同比下降288,191.43%;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28.77万元,同比下降2,328.20%。

公开资料显示,亚太天能于2015年9月9日挂牌新三板,目前属于创新层公司。公司所处于智能家居行业,主要面向社区及家庭用户,致力于以智能门锁为核心的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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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交所首份罚单 亚太天能 信披违规 833559 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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