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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诚信与债权 深圳出台全国首个地方个人破产条例

2021-03-09 16:02:43来源:北京商报

3月9日,最高法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二场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讲述了破产与社会诚信的关系以及破产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推动市场出清、优化资源配置,挽救困境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了青海盐湖股份、重庆力帆、天津物产等重大破产重整案件,破产审判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商主体破产制度,自然人不具有破产资格。刘贵祥表示,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浙江、江苏等地陆续开展了自然人债务清理改革探索,前不久深圳出台的全国首个地方个人破产条例,都是有益尝试,为个人破产立法积累了重要的立法经验。对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实施,最高法院持积极支持态度,将不断总结这方面的司法经验。(记者 陶凤 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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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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